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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转发中注协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7日作者:法制网 周芬棉
财政部转发中注协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注册会计师未保存审计工作底稿将被惩戒


  财政部官方网站今日(7月26日)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注册会计师绝不能碰的六条红线,否则将受惩戒。

  按照惩戒办法的规定,对注册会计师的惩戒办法主要有三种,即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

  这六条红线皆是注册会计师违反业务准则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计划和执行审计业务的;未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审计结论的;因过失出具不恰当审计报告的;未按规定编制、归整和保存审计工作底稿的;隐瞒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与客户通同作弊,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等。

  除此之外,注册会计师若未按要求对上市实体审计业务和其他规定的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违反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也将被惩戒。

  受到惩戒的注册会计师将受到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地执业检查。